吉林市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现对已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返还,请存储单位抓紧时间到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船营区南京街105号)办理。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表》(注:一式三份,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服务之窗”中的“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

 

2.施工单位承诺书(注:1份,一是证明建设单位不拖欠工程款;二是证明承建该项目中未发生拖欠工资问题。)

 

3. 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注:竣工备案证,或工程竣工报告,或消防验收等能证明工程完工佐证资料。)

 

4.原始缴费票据、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432-64805182;

联系人:李永茂

 

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单位名单.xls

来源: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