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遵义市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发挥医疗(生育)保障基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调整职工医保(生育)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以2022年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60%为缴费基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及单位职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90.75元的,以4190.75元为缴费基数;高于4190.75元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以遵义市全口径社平工资6984.58元的300%封顶,单位缴费基数上不封顶。

 

(二)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三)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为4190.75元。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征缴工作。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来源: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