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23〕46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重点人员参加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23〕47号)规定,现就我市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 3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

 

三、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缴费

 

1.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缴费;

 

2.可通过智乐山、微信、支付宝进行缴费。

 

(二)银行代收代扣

 

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乐山农商银行、交通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签订代扣协议批量扣款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其他缴费方式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税邮驿站、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缴费。

 

四、特殊群体个人缴费资助

 

(一)特困人员、孤儿参加我市2024年居民医保,按我市居民医保一档标准380元/人·年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我市2024年居民医保资助标准为285元/人·年,个人缴费一档95元/人·年,二档165元/人·年。

 

(三)已稳定脱贫人口参加我市2024年居民医保资助标准为95元/人·年,个人缴费一档285元/人·年,二档355元/人·年。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通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已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需重复参保。

 

(二)特困人员、孤儿由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特困人员、孤儿名单办理参保缴费。

 

(三)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由个人在集中征缴期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方式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以外新增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由个人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特殊推送方式参保

 

缴费。资助参保资金在参保后划拨至居民医保基金账户。

 

(四)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保障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2101656;如对缴费方式有疑问,请咨询参保所在地税务部门,或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