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废止相关政策文件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规范性、统一性和严肃性,经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废止以下四个文件:

 

1.《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潍公积金〔2017〕2号);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潍公积金〔2018〕40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购房提取政策的通知》(潍公积金〔2021〕32号);

 

4.《关于明确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5号)。

 

以上政策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废止。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