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鸡西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024年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120元,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10元。
企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4206元),以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21030元),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使用相同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60%—300%划分9个缴费档次。
新缴费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
附表:《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120元,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10元。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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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