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2024年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医保中心函〔2023〕24号


省直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省属驻济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7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4年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按每人每年11万元的标准进行申报,一次性缴费。

 

二、申报缴费

 

各单位要以2023年12月31日离休干部信息状态为标准据实申报,并遵循当月申报缴费的原则进行缴费。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流程

 

各单位携带《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到省医保局政务服务大厅C22号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无误的,由C2、C4、C6号窗口打印缴费单。再按照税务部门相关业务流程进行缴费,缴费后可到税务征缴窗口打印完税证明。

 

(二)缴费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离休干部缴费信息核对和申报缴费工作。

 

(三)联系方式

 

医保联系人:

 

崔智能:0531-81286773

刘怡佳:0531-81286725

 

税务联系人:

 

周 敏:0531-82617093(大厅窗口)

刘天琪:0531-81793811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4年度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