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医保:2024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开始缴费了!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基础上,对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缴费时限

 

2024年度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保障时限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基础缴费标准按190元的档次执行;如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按照240元的档次缴费的,可于2023年12月底开始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缴费方式

 

(1)参保单位缴费方式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方式保持一致,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一并缴纳。

 

(2)可通过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同协作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由银行代扣代缴,也可在各办税服务厅线下查询缴费;如:在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各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河南税务APP、微信“河南税务”“洛阳税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等线上、线下缴费方式。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具体划账办法请咨询所属单位或医保中心。

 

待遇享受

 

1.保障范围:职工大额补助的支付范围与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致,合规医疗费用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含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包含起付线以下费用、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

 

2.待遇标准:参照我市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种、支付限额和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超出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充医保基金按比例予以报销。

 

3.支付限额:补充医保缴费标准为190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补充医保缴费标准为240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就医结算方式

 

1.参保人员本地就医、异地就医等政策参照我市职工医保政策执行。

 

2.医疗机构出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只承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3.非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含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医疗终结时持相关资料到市区和各县中国人寿洛阳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供稿:待遇保障科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