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贯彻落实省、市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大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我省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1194号)安排,开展2023 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见附件1。

 

申报时间:请于 2024 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13室)

联 系 人:郑渝静 王 甫

联系电话:0351-4221280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关于开展我省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1194号).pdf
  2.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2023).xlsx
  3. 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