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运动诱发电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闽医保规〔2023〕5号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公立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为适应我省公立医院发展需求,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研究,决定新增运动诱发电位等项目价格,制定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等项目三甲以下价格,修订实时剪切波组织弹性成像(SWE)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优化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省属公立医院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运动诱发电位、多功能神经肌肉功能监测等13个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

 

二、对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胃蛋白酶原Ⅱ测定等11个省属三甲以下公立医院未定价项目制定具体价格(详见附件2)。

 

三、调整实时剪切波组织弹性成像、诊疗分析及手术规划3D智能医学影像辅助操作、电休克治疗、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等4个项目说明栏,调整全身麻醉(无痛胃镜或肠镜全身麻醉)的项目名称,调整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的项目类别,调整经颅重复磁刺激治疗的项目内涵(详见附件3)。

 

四、调整优化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人工关节翻修术、下肢关节松解术等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省属公立医院价格(详见附件4)。

 

五、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调整内容及时做好辖区内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更新调整工作。各省属公立医院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

1.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新增价格项目)

2.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三甲以下医院新定价)

3.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调整项目)

4.福建省属公立医院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及价格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新增价格项目).pdf
  2. 附件2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三甲以下医院新定价).pdf
  3. 附件3福建省医疗机构部分价格项目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调整项目).pdf
  4. 附件4福建省属公立医院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及价格.pdf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