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2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高级工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人,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原技能等级证书在上述工种范围内的,申报该工种高级工考核;原技能等级证书不在上述工种范围内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和需求,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在149个工种范围内选择适应的工种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申报高级工考核,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初次确定高级工。退役士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初次确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或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且工作年限在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正常晋升高级工。中级工满5年,工作年限在20年及以上或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且工作年限在1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考核。
(三)破格晋升高级工。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9年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高级工考核。
1.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毕业且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本次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分为“应知”和“应会”两个部分,“应知”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应会”主要考察综合业务素质。两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应知”考核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应会”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按照《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件4)中的“综合素质考核测评”进行评分。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考核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考核成绩无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有关情况记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诚信档案库,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engshui.gov.cn),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专用链接进入考务系统。报考人员注册登录账号,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需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及时重新提交审核。报名时间为1月8日上午8:30—1月15日下午5:3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2215029 2215065
技术服务电话:4000010370
(三)组织考试。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知”考试结束后10日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应会”考核。
五、评审发证
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审批认定材料,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高级工)审批汇总表》(附件3),于“应知”考试结束后20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材料应附:
(1)《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1式2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4)学历证书(学制两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工作证明复印件
(7)奖励、表彰、破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初次确定等级需提供转业安置或调动手续等复印件
(9)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管部门人事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章(各县市区参考人员还需加盖当地人社部门章),认定材料每人封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用白纸打印封皮(附件5)。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doc
-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doc
- 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高级工)审批汇总表.doc
- 附件4.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doc
- 附件5.档案封皮.doc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