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税务: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2023年12月)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8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2023年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保证2023年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年终决算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配合人民银行做好2023年度年终决算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税(费)缴纳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2023年12月29日18:00起,各项社保缴费业务暂停在办税服务厅办理。2023年12月31日23:00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暂停在金融机构、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等渠道办理。

 

(二)2023年12月29日20:00起,暂停办理采用银联或网联渠道缴纳税(费)的业务(不含社会保险费自然人缴费业务),包括POS机、银联卡在线支付、扫码缴税(含云闪付、微信、支付宝、部分银行APP)、云闪付APP税(费)缴纳等线下、线上渠道。

 

(三)2023年12月31日11:00起,所有税(费)的扣款业务全面暂停办理,包括办税服务厅前台税务收现,税库银联网划卡等方式划扣税款,广西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缴纳税(费)及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业务(不含社会保险费自然人缴费业务)。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通告〔2023〕7号)执行。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0:00起,恢复所有渠道税(费)征缴业务和退库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缴税(费)业务。

 

(二)请各金融机构提前做好暂停缴税(费)业务通告宣传,及时在金融机构各线上缴费渠道做好通知通告。

 

(三)请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金融机构网点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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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