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暂停部分服务期间工伤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省直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制定《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自2023年12月23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暂停社会保险部分应用服务。为保障中省直参保单位和职工权益,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如参保单位急需办理工伤保险增员业务,请将业务办理涉及的《吉林省工伤保险新增人员登记表》形成JPG格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282743441@qq.com(邮件主题填写单位名称)。上传表格仅用于工伤保险增员备案使用,待信息系统恢复后,参保单位应对所有备案人员正式办理工伤保险增员业务。

 

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