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