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2024年度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2024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项目执行,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2023年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等项目;企业新参保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工资收入月数计算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参照企业医疗保险的做法,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次年起按上年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调入当年可以按其调出前的原缴费基数执行,次年可按上年度在调出地和调入地的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暂定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各参保单位要根据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据实申报。各县区在实际核定征缴中,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对参保单位提报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真实、准确。

 

(二)《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参保单位自行打印,按规定填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保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相关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三)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报资料,确保上传图片、提供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务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2.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附件2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lyyb.linyi.gov.cn/)后,进入“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

 

1.打开网上经办-->单位管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根据单位情况选择需要申报的导出类型(全部、在职、退休)后点击“下载模版”按钮(市直机关单位导出“在职”,省属单位在临沂市参保的导出“全部”),下载“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板.xls”电子表格。

 

2.打开“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板.xls”电子表格,只需要录入电子表格中“申报工资”列信息(序号、姓名、证件号码、个人编号、性别、参保状态、退休状态不允许修改。工资为必填项,数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3.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钮,将填写完的“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板.xls”导入系统,导入之后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导入结果列表”中会显示上传总量、成功数量、失败数量,可以点击“刷新”查看导入情况。如果存在导入失败的情况,点击“导出失败数据”按钮,可以导出失败人员名单,查看失败原因,调整后重新导入。

 

4.全部人员导入成功后,点击“打印提交”按钮(需安装PDF阅读器),打印《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和《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经办人员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单位自行打印,无需上传。

 

5.材料整理完成后,根据材料上传列表中的材料类型,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和《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承诺书》进行上传。上传操作:点击材料名称下方的加号选择材料,并点击上传按钮。两项材料上传完成,材料名称由蓝色变为绿色后,点击“提交”按钮。

 

6.参保单位可通过“业务查询”中的“待审核数据查询”和“已审核数据查询”模块查询申报结果。如果审核不通过,可在“已审核数据查询”中查看不通过原因,调整处理完成后按照上述步骤重新提交。


附件下载:

  1. 附件2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临沂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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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