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市2023年末社保费缴费业务暂停服务的重要提醒


牡丹江市广大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人:

 

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各委托代征银行社保费代征业务有关要求,为各征收单位及时解缴费款和年终决算,确保基金安全,确保缴费人权益,避免漏缴社保费影响个人社保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线上缴费暂停服务提醒

 

我市线上缴费渠道将于2023年12月28日19时起暂停扫码缴费、银行APP、云闪付、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龙江税务APP、黑龙江省税务微信公众号、牡丹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所有线上缴费服务。

 

二、线下缴费暂停服务提醒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线下缴费将于2023年12月28 日16时30分起停止征收服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林口县、东宁市、绥芬河市将于2023年12月28日15时起停止征收服务;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将于2023年12月31 日15 时起停止征收服务。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线下缴费将于2023年12月28 日16时30分起停止征收服务。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林口县、绥芬河市将于2023年12月28 日15 时起停止征收服务;东宁市将于2023年12月31 日11时起停止征收服务;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将于2023年12月31 日15 时起停止征收服务。

 

三、恢复缴费服务提醒

 

所有线上缴费服务于2024年1月2日7时起恢复服务。所有线下缴费服务于2024年1月2日8时30分起恢复服务。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一)暂停业务仅为缴费业务,其他查询、证明开具等线上服务正常办理。

 

(二)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要按时办理缴费,及时查询缴费结果,对于漏缴费款必须在今年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完成缴费,避免发生漏缴社保费情况,漏缴社保费将会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三)查询、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0453-6290237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0453-6259266(城镇职工)

0453-6235057(城乡居民)

 

牡丹江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0453-12393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牡丹江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