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关于做好遗属待遇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领取遗属待遇资格人员:

 

为保障基金安全,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及时停发待遇, 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遗属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此通知的适用范围是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待遇资格认证时间

 

全区领取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每月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每月15日前完成,未按要求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将于当月停发待遇。

 

三、认证方式

 

根据《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54号)要求,认证主要采取远程自助认证和大数据比对方式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通过手机下载安装“ 内蒙古人社 ”手机 APP 并进行登录,点击下发“资格认证 ”模块,按照提示要求自助办理待遇资格认证。

 

(二)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掌上 12333 ”手机 APP 并进行登录, 点击电子社保卡,已经注册过电子社保卡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未注册过的用户,可点击“新用户注册 ”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按照提示要求完成自助认证。

 

(三)关注“ 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点击左下方“社保服务 ”,选择“待遇资格认证 ”,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认证类别选择“养老遗属认证 ”或“工伤遗属认证 ”),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自助认证。

 

(四)对于无法完成线上认证的人员,可依托社区、村委会、所在单位等向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帮助做好相关认证工作,必要时可申请上门服务。

 

兴安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人社APP下载·内蒙古12333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