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关于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2023年12月)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有关内容,2023年12月25日17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全市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暂停办理,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恢复办理。现将医疗保险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时间

 

2023年12月25日17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二、暂停服务范围

 

停机升级期间,涉及单位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职工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不包括税务城乡居民代办系统)、医保待遇变更及保费核定等业务暂停办理。

 

三、系统停机升级期间,下列相关业务顺延办理

 

1.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趸缴保费后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参保人员,趸缴保费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15日;2023年12月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后的参保人员,因社保部门未及时办结待遇业务影响医保退休审批的,在2024年1月15日前办结医保退休审核业务,相关待遇给予补发。

 

2.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在代办单位办理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且在2024年1月15日前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如有医保相关政策问题可拨打0411-83709222咨询电话,缴费业务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大连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大连税务局·自然人社保缴费平台

来源: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