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关于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2023年12月)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有关内容,2023年12月25日17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全市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暂停办理,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恢复办理。现将医疗保险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时间
2023年12月25日17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二、暂停服务范围
停机升级期间,涉及单位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职工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不包括税务城乡居民代办系统)、医保待遇变更及保费核定等业务暂停办理。
三、系统停机升级期间,下列相关业务顺延办理
1.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趸缴保费后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的参保人员,趸缴保费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15日;2023年12月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后的参保人员,因社保部门未及时办结待遇业务影响医保退休审批的,在2024年1月15日前办结医保退休审核业务,相关待遇给予补发。
2.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在代办单位办理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且在2024年1月15日前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如有医保相关政策问题可拨打0411-83709222咨询电话,缴费业务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