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市医保年终结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医保年度结转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跨年度就医购药顺利进行,我市将于2023年12月25日-31日进行医保年度结转。本次年度结转采取不停医保实时联网刷卡结算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办业务暂停时间

 

1.2023年12月25日20时起,停止单位职工人员增减变动相关业务,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以下简称线上申请渠道)和线下经办服务等入口将同步关闭。

 

2.2023年12月27日20时起,停止办理个人账户相关业务,包括个人账户收入、个人账户支出、缴费等。

 

年度结转期间,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零星报销业务不受影响,仍可正常办理。全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仍可正常收件,在业务恢复后予以处理。

 

二、经办业务恢复时间

 

2024年1月2日起,恢复各类经办业务。系统恢复期间业务经办或有延迟,敬请理解支持。

 

三、温馨提醒

 

1.请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于2023年12月25日20时前尽快办理12月单位职工人员增减变动等参保登记相关业务。

 

2.本次年度结转不关停医保实时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刷卡结算医保待遇。如遇结算系统临时卡顿等故障,可稍后重试,我们将及时对接解决。

 

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