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中心决定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封存2年(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或其他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职工离、退休的;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职工单位合并、分立、撤销、改制、解散或破产等原因的;

 

(四)职工工作调动的;

 

(五)其他。

 

二、清理时间

 

集中清理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31日。后续我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

 

三、清理方式

 

(一)缴存职工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二)符合退休、离职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吉安公积金”APP、赣服通、“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也可到我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三)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死亡缴存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四)存在重复开设账户的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五)个人基本信息不完善的,缴存职工持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缴存职工单位已不存在的,请缴存职工提供原单位工作关系或社保缴存等相关证明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由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核实情况无误后给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六)个人已离职但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前往我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内账户长期封存职工进行核实,信息不完善的及时予以补充;对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应积极联系本单位睡眠账户职工,提醒其尽快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二)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咨询各网点。

 

(三)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五、联系方式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