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2021年)


各县(市、区)社会保障中心、临渭区居保办: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二类工资区1665元/月(包括市本级、临渭区、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高新区、经开区),三类工资区1575元/月(包括华州区、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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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