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关于申报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补充通知


七台河市各参保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20号)、《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6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自2024年1月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七台河市参保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

 

二、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点击“单位职工工资申报”,选择险种类型,年度输入2024,下载填报《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资申报使用养老保险表格)等材料。

 

单位无法网办的,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民中心企业窗口维护数据后即可实现网办。

 

三、申报材料

 

1.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明细表》(附表1);

 

2.单位盖章的《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附表2);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资申报也使用附表1和附表2。

 

四、缴费工资的构成

 

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1.职工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确定的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确定的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2.单位缴费基数:

 

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

 

五、注意事项

 

1.我市共有6个分区管理的企业QQ群,各单位根据单位所在区域加入各自的企业群,以便获取最新的社保业务通知。企业QQ群号可到市民中心二楼人社专区自助咨询台获取。

 

2.参保单位须认真核对2024年度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单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如发现差错,要及时办理人员信息变更。

 

3.参保单位要及时完成职工缴费工资申报,确保2024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按时启用。参保单位如不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不会自动生成缴费基数及企业计划,直接影响参保单位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及职工相关利益。参保单位须如实申报各险种职工缴费工资。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