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826元


2017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54826元,比2016年增加4284元,增长8.5%。

 

在我市19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工资高于平均水平的行业有8个,低于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1个。其中,最高的三个行业是采矿业8458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9288元,金融业74387元;最低的三个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34495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7030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316元。


发布: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