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8〕20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8081元。在确定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6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