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的通知

抚人社规〔2023〕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合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际,现制定《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的通知》(抚人社发〔2022〕3号)同时废止。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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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