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阳市社会平均工资
辽市人社发〔2018〕83号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辽人社[2018]81号),在2018年度内,凡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的各项待遇对应使用的基数为:
一、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545元,月平均工资为5212.08元。
二、2017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153元,月平均工资为5096.08元。
三、2017年辽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61元,月平均工资为5030.08元。
四、2017年辽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648元,月平均工资为4887.33元。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来源: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