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盘锦市201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盘人社发〔2018〕77号


各县区、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驻盘单位:

 

根据2017年全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数据,现将201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一、201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265元,月平均工资为3772元;

 

二、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890元,月平均工资为3824元。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