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豫人社〔2020〕20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豫人社规〔2022〕3号、豫人社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报送材料

 

(一)符合农村学校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有关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于8月28——9月1日上报市人社局: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2份(备案表需明确审核意见,审核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个人人事档案。

 

(二)符合荣誉、奖励等“绿色通道”政策的中小学教师,需提交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8月25日前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申报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人员,按年度工作安排提供有关材料。

 

(四)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于8月25日前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申报“绿色通道”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有从业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人事档案。

 

三、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主管单位要做好审核汇总、业务指导工作,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023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

  1. 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doc
  2. 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docx
  3. 3、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docx
  4. 4、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