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关于扩大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为保障政策顺利落地实施,现对提取人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父母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子女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出资(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1日


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