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商公积金办〔2023〕9号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

 

为更好地满足异地缴存人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就推动“亮码可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统一以异地缴存人提供的“电子码”代替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办理流程

 

(一)出具

 

异地缴存人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并通过人脸识别后自动生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电子码”。

 

(二)查验

 

中心前台受理人员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选择“跨省通办—信息表业务—信息查询”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数据治理。“电子码”上线,数据准确是基础。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加强对本部门数据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单位调整住房公积缴存基数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机,对缴存单位账户信息和个人缴存信息进行核对,对缺失及错误信息进行补充修正,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二)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咨询投诉、异议处理、反馈纠错等相关工作。当异地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提出疑问时,各受理管理部、分中心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联系缴存属地中心,积极响应缴存人的服务需求,不断改善缴存人办事的服务体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管理部、分中心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服务事项的宣传推广,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加强“亮码可办”业务学习,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操作使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操作说明.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