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的公告


根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衢住金管委发〔2022〕3号),为有效缓解公积金缴存人的贷款压力,并确保住房公积金正常有序运行,现就全市开展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公告如下:

 

一、按照“先贷先转、分批受理”的原则,有序受理全市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业务,自2022年8月10日起受理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商转公业务,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原贴息贷款中的公积金贴息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2年9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的适用对象并及时对外公布。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9日


来源: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