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自治州 关于进一步规范西海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机关单位、西海镇各承租户:

 

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西海镇保障性住房(干部周转房、公租房等)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西海镇住房紧张的实际困难,州委州政府在西海镇建设了公租房、干部周转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州直各单位人员变动频繁,给西海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目前,各单位工作人员入住保障性住房时,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转让、一人多占、调离后私下转让、离退休人员占用、有自有住房仍占用保障性住房等违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房管理,提高住房使用率,请存在违规行为的承租户于9月10日前,主动到海北州光大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公房清退手续,逾期未清退,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排查中发现仍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将移交州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转租、转借、转让、一人多占、调离后私下转让、离退休人员占用、有自有住房仍占用保障性住房等违规行为,在保护好举报人信息的前提下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收回住房,并对有住房需求的举报人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来源: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