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标准。原各档次的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下月开始按新标准产生养老保险应缴费。缴费档次见下表:

 

二、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缴费金额下限为803.8元。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起缴费低于803.8元/月的,需按月补缴差额部分。如:2023年1月-8月份,每月缴费766.4元的人员,每月差额为37.4元,8个月共需补缴差额299.2元。

 

三、为满足广大参保群众需求,现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选档业务。从8月开始到12月,每月1日至22日各区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选档次月按新选取档次申报缴费。没有办理选档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默认与上一年度缴费档次保持一致。

 

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对于2022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