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 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等规定,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

 

(一) 因企业(或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或破产,以及职工离职、退休、死亡或外迁等原因,住房公积金账户长期停缴公积金的;

 

(二)职工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已完成进账,近两年内无新增资金进账(不含结息),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的;

 

(三)未及时办理提取、转移等手续,导致所涉住房公积金账户长期封存的;

 

(四)自即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对长期封存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市公积金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实行动态监测,进行常态化定期清理。

 

二、清理方式

 

(一)个人已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继续缴存的,由职工本人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在现缴存中心发起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二)个人因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出境定居等原因产生的长期封存账户,职工本人线上线下均可办理销户提取,办件资料为身份证和银行卡(一类储蓄卡)。

 

线上:下载并注册“手机公积金”App或者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对应类别的提取。

 

线下:我中心各管理部(窗口)均可办理。因特殊情况未能线上办理而本人也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签署委托书由受托人带上缴存人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一类储蓄卡)代为办理。

 

(三)个人已离职但自愿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前往我中心各管理部办理个人自愿缴存手续,恢复正常缴存。

 

(四)因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形成的长期封存账户,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通过线下办理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业务。

 

三、办理要求

 

(一)请各缴存单位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职工账户逐一进行清查,通知睡眠账户所有人,对照清理方式妥善处理。

 

(二)职工核对个人账户情况,如存在账户信息不准确、不相符或资料缺失等问题,请单位或本人补充相关资料申请修改。

 

(三)职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与所在市县(区)管理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 16日

 

附件: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联系方式


来源: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