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2023年)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即贷款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三、提高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无房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2000元/人·年提高至14000元/人·年。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2023年6月3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公积金)
发布: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