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共聘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208名。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用人单位的利益,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被聘用的各位专家应严格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鉴定意见,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纳入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实行动态聘用管理,聘期三年。

 

三、各位专家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时,不得以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名义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评价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为本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提供支持与便利。

 

五、请各医疗机构确定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姓名、科室、联系电话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协同办公系统账号:市人社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电话:8609598),联络员如有变化请及时上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科)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