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37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延边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从事《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三)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取得证书年限申报晋级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破格条件只限使用一次)。

 

(四)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且满足晋级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五)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23年末。

 

(六)202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24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今年申报考核。

 

(七)定级(认定)考核按原标准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等级详见《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方式:县(市)所属单位报名由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并统一申报;州直相关单位报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报名,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

 

1.晋级考核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红底电子版照片1张(大小不能超过20KB);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核表》2份(附件2);

 

(3)上一等级证书原件或存档表原件;

 

(4)考生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

 

申报破格晋级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2.定级(认定)考核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红底电子版照片一张(大小不能超过20KB);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核表》2份;

 

(3)人事档案。

 

认定考核还需填报《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表》1份,并提交已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各县(市)人社局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软件生成的信息数据文件。

 

三、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采取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考核评定的方式。

 

2.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为60分钟。

 

3.采取标准参照型考试模式,各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4.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职业知识技能及技术技能。

 

3. 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评定。

 

(三)考核时间

 

全省统一时间:10月21日

 

理论知识考试: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10:30—11:30

 

(四)成绩发布

 

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集中封闭方式阅卷,11月25日前通过12333发布成绩。

 

四、其他

 

(一)各县(市)请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数据汇总上报,并于10月13日前完成缴费。(鉴定收费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

 

(二)各考核结束后向考生单位主管部门(或考生单位)核发考核成绩单,由人事管理部门留存;通过考生单位主管部门(或考生单位)向合格考生发放《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一份考生个人留存。

 

(三)考核合格日期统一为2023年12月31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关系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岗位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我州技能岗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12333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1. 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docx
  2.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docx

来源:延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