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转发《关于发布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类企业: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3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豫人社〔2023〕5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各类企业在坚持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联动的基础上,将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中一项参考要素,注重提高工资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各市管(属)国有企业在编制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时,要把企业工资指导线作为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的政策依据,确保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符合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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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企业,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现发布我省202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増长基准线为7.5%。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 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三、各类企业要努力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工资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帽度要符合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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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