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关于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转移办理的公告


为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办事时效,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及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业务推行“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采取线上不见面受理和线下(区县)社保大厅失业窗口受理,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业务工作调整,自2023年8月 28日起,不再使用济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中区站前街9号)失业保险业务受理窗口,窗口电话(68966712、68967267)停止使用。业务办理地址及电话如下:

 

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8日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