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部分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通告


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确保企业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政策要求,现我市部分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在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内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或认证周期内临近到期(小于12个月)的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两类人员(见附表)需及时进行认证,以线上认证为主,线下认证为辅,线上通过皖事通APP、支付宝、人社部认证平台等渠道完成自助认证;特殊情况也可在人社局官方网站下载《合肥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遗属领取抚恤金资格认证表》、《合肥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护理费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填写并在居住地街道、村委会盖章后寄(送)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窗口进行线下认证。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逾期未完成认证手续的,我中心在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不含)后将暂停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待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我们及时恢复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予以补发暂停期间工伤待遇。

 

咨询联系电话: 12333 63536116

合肥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

  1. 附件1:合肥市市本级需进行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皖事通APP下载·安徽政务服务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