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关于开展提前留用人员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就业见习基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45号)第二条规定“对见习期未满,提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给予剩余见习期限的见习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现通知各见习基地按实际开展提前留用人员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内,提前与见习期未满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二)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凭证;
(四)考勤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CA登录—单位办事—就业见习管理—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申请提前留用人员补贴—填写见习人员信息—上传材料—保存—提交。
联系电话:0771-5381306、5381317。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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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