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启动!居民医保待遇政策、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一、参保缴费

 

参保对象范围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在我省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外国国籍留学生,在我省永久居留的未就业的外国人,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金额

 

个人缴费:380元/年

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年

 

参保资助对象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50%资助: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以及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

 

参保缴费期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

 

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渠道

 

主要缴费渠道: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其他缴费渠道有:各商业银行网点柜台,部分商业银行智能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具体缴费流程请详询各商业银行客服。

 

二、待遇享受

 

医保门诊、“双通道”待遇

 

 

医保住院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医疗救助待遇

 

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

 

1.住院医疗救助

 

 

2.门诊医疗救助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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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湘税社保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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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