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0年度赣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

赣市人社字〔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赣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赣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现对赣州市2010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予以明确,以此作为处理有关社会保险事项的依据。赣州市2010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67元/人·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