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保中心 关于暂停市本级(含三区)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工作部署,我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将于2020年4月24日起从“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剥离,为确保系统剥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剥离时间:2020年4月24日18:00—4月30日8:00。

 

二、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系统剥离工作结束期间,市社保中心将停止市本级(含三区)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暂时冻结我中心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并暂缓各款项进账。请各参保单位(已申请缓交的参保单位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于4月20日前到各银行网点完成缴费;已办理托收的单位,请确保扣款账户余额充足,4月20日将会统一托收扣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缴清费用的,请在系统剥离完成后,分别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请开具征集单。

 

三、系统剥离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不受影响,仍正常提供业务经办服务。

 

四、系统剥离完成后,市社保中心仅受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正式移交市医保中心办理。

 

由于系统剥离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不尽事宜,请致电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775-4567461;0775-4573569。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7日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