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6243元


2016年,周口市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新要求,坚持“持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稳定经济增长,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稳步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含鹿邑)期末人数724949人,比上年同期的703993人,增加20956人,增幅3.0%;在岗职工年末人数712439人,与上年同期的689173人,增加23266人,增幅3.4%。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全年累计32975442千元,比上年同期的29365659千元,增长3609783千元,增长幅度12.3%;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全年累计32451212千元,比上年同期的28887459千元,同比增加3563753千元,增长幅度12.3%;期未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243元,同比增加3677元,增长8.6%。

 

二、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收入现状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稳定增长

 

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含鹿邑,下同)为46243元,比去年同期的42566增加了3677元,同比增长8.6%。从分登记注册类型(见表1)看,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85元,比去年同期的50667同比增加4518元,增长8.9%;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146元,比去年同期的40444同比增加2707元,增长6.7%;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0846元,比去年同期的37360同比增加3486元,增长9.3%。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年平均工资

 

从分行业年平均工资(见表2)情况看,大部分行业年平均工资稳定增长。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8195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46243元,下同)的1.77倍;卫生和社会工作6515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1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22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3085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6.7%;制造业3542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6.6%;住宿和餐饮业3576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6,与2015年2.61相比,差距基本保持不变。

 


来源:周口市统计局
发布:20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