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


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9481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同比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分别为8.1%和8.2%。

 

同时,根据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23元,同比增长3.3%。

 

深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2日


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