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23年5月起对九江市本级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公告


2022年9月,我中心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本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要求已在我中心领取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需在2022年12月底前(365日认证周期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核实,目前尚有部分退休人员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过相关部门大数据对比无法获取其生存状态信息,也无法取得联系。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对435名超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认证后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金。咨询电话:0792-8581179、8581926。

 

特此公告

 

九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1. 超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png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微信版)
  2. 江西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