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751元


2014年,沧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751元,与2013年的42049元相比,增加了3702元,增长8.8%。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181元,比上年增加3712元,增长8.5%。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全省平均工资高637元,在全省11个设区市排名第5名。

 

分县(市、区)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排名前三位的是任丘市61791元、运河区48468元、新华区45999元,都超过了全市平均水平。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在第一位的是最后一位的1.9倍。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高于全市平均工资的行业有7个。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采矿业8147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8倍;金融业7365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6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502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倍。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中,农、林、牧、渔业20345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649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7.9%;住宿和餐饮业2698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9.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3倍。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其他所有制单位平均工资最高,为47074元;其次是集体单位,为45442元;第三是国有单位,为44548元。


来源:沧州市统计局
发布: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