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征集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9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娄人社函〔2023〕9号)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统筹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现公布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并向社会征集工伤预防项目。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建筑业(包括房屋建筑业、交通、公路、桥梁、水利建设项目);

 

(二)采矿业(包括采石、采煤);

 

(三)金属冶炼业(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业);

 

(四)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交通运输业、水上交通运输业);

 

(五)制造业(包括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烟花爆竹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工业行业);

 

(六)电气、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七)涉爆粉尘作业行业。

 

二、工伤预防项目征集对象

 

(一)娄底市内行业协会、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均可申请工伤预防项目。

 

(二)人社、卫生健康、应急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申报项目。

 

相关企业规模划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要求

 

(一)市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应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预防工作的需要,申报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工伤预防项目限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的单位应坚持专业运作、科学规范、审慎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和设定具体绩效目标。

 

(三)大中型企业申报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近12个月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3%;行业协会申报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行业参加工伤保险企业近12个月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3%;人社、卫生健康、应急部门开展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预算金额由人社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四、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资料

 

(一)娄底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关于工伤预防项目费用测算的说明(见附件3);

 

(四)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见附件4)。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申报地点:娄底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综合部 (市人社局312室)。

 

联系电话:0738-8262170

 

附件

1.娄底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3.关于工伤预防项目费用测算的说明

4.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资格声明材料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 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4.doc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