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江门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1618元,同比增长5.4%;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578元,同比增长6.1%。

 

由于全国劳动工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2020年起不再公布分县(市、区)平均工资。

 

江门市统计局

2022年6月28日


来源:江门市统计局
发布: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