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59元,比上年增长9.3%


2021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59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29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40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20,比上年缩小0.06。

 

全年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440元,比上年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290元,增长1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942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

 

图11 2017-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发布:2022-03-14